高市消防及救護車車禍統計 今年至目前1死8傷
高雄區監理所提醒民眾駕車交岔路口遇到救護車,已進入路口車輛,應靠右側避讓,同向尚未進入路口車輛,應減速暫停,不得搶快。(記者陳文嬋翻攝)
〔記者陳文嬋/高雄報導〕高市消防、救護車今年以來發生6件車禍事故,造成1人死亡、8人輕重傷,尤以鳳祥消防分隊死傷慘重,消防局與高雄區監理呼籲民眾禮讓消防、救護車,違者可罰3600元,並吊銷駕照,經查惡意逼車,警方將依法送辦。
根據統計,高市消防車1天出勤10多件,去年發生8件車禍,造成民眾2人受傷,今年發生3件車禍,以鳳祥消防隊員1死、4傷最慘;救護車1天出勤400多件,去年發生23件車禍事故,造成消防員1人受傷、民眾5人受傷,今年迄今發生3件車禍,造成民眾4人受傷。
消防局表示,消防、救護車出勤均為處理緊急事故,民眾聽到消防車警鳴聲,請駕駛人禮讓消防車先行,以確保救火、救人、救災的搶救黃金時效。
高雄區監理所提醒民眾駕車與救護車同向,應向左右兩側車道避讓;交岔路口遇到救護車,已進入路口車輛,應靠右側避讓,同向尚未進入路口車輛,應減速暫停,不得搶快;民眾騎乘慢車遇到救護車,應靠向道路右側,或暫時停靠道路兩側。
監理所指出,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救護車有優先行使權,駕駛跟隨在後急駛者,可開罰600至1800元;不立即避讓救護車者,開罰3600元,並吊銷駕駛執照,若致人死傷者,可開罰6000至9萬元,並吊銷駕駛執照,涉嫌過失傷害或致死罪。
警方表示,駕駛若不禮讓救護車,阻擋救護車妨害行使權利,涉嫌刑法強制罪,駕駛若惡意逼車,限制行動自由,涉嫌妨害自由罪嫌,呼籲民眾守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