乘車應由右車門上下 肇事可罰3千6、致死吊銷駕照吃官司
2020/03/13 17:18
〔記者陳文嬋/高雄報導〕高雄區監理所表示,依據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規定,行人乘車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,除了單行道是例外,若從左後門上下車,一旦肇事最重可罰3600元,致人於死要吊銷駕照,還會吃上民刑事官司,提醒民眾留意。
監理所指出,依照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136條中「汽車駕駛人停車時開關車門」規定,行人乘車時,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,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,應由左側車門上下車。
監理所說,根據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56條規定,駕駛或乘客違規開關車門而肇事者,處以汽車駕駛人1200元至3600元罰鍰,還要記違規點數3點,萬一致人於死要吊銷駕照。
監理所表示,乘客搭乘計程車,運將或代僱駕駛已盡告知義務,乘客仍違規開關車門而肇事,該乘客須接受處罰,除了開罰1200元至3600元,同樣要記違規點數、吊銷駕照。
所長梁郭國表示,汽車停妥後才開關車門,乘客應由右側開關車門,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,且車輛停於道路左側者,應由左側開關車門,車輛後方設有輪椅置放區者,得由後方開關車門。
梁郭國指出,開關車門安全5步驟:看後照鏡、轉身向後看、確認安全無人車、反手開車門至適當縫隙、確認安全後儘速下車並關車門,掌握安全5步驟,開關車門更安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