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父中風臥床10多年請求扶養 2女兒都喊窮
黃姓老翁中風臥床多年,請求扶養,但2個女兒都喊窮,屏東地院判2名女兒應扶養父親。(記者李立法攝)
〔記者李立法/屏東報導〕黃姓老翁中風臥床10多年,請求女兒負起扶養義務,但2個女兒都喊窮,並控訴父親年輕時家暴且未善盡扶養責任,要求免除扶養義務,但法官發現黃翁日記裡充滿對女兒的關心,對比其他證人的證詞,不像是個不負責任的父親,認為2個女兒應分擔扶養費,可上訴。
黃翁82年間與前妻離婚,當時2個女兒分別就讀國小及國中,7年後黃翁再婚,並與現任妻子生下1男,兒子目前就讀大學,2個女兒也已成年,黃翁卻在95年間中風失智臥床,生活陷入困境,成為地方公所列冊的中低收入戶,照顧他的現任妻子身心俱疲,提告訴請丈夫與前妻所生的2個女兒負擔扶養費。
但2個女兒卻控訴父親年輕時家暴,造成她們身心受創,父親再婚後,便疏離她們與母親,未善盡扶養責任,現在她們的生活也不好過,請求法院免除或減免對父親的扶養義務,黃翁的前妻也出面聲援女兒,指前夫年輕時不負責任。
法官卻發現黃翁年輕有寫日記習慣,字裡行間充滿對女兒的關心,與前妻離婚後,2個女兒也和父親生活過一段時間,離婚後還把房子分歸給前妻,經詢問相關證人,法官不認為黃翁是個不負責任的父親及丈夫。
法官審理後,認為黃翁的現任妻子年事已高,扶養費用應由已經成年的兒子及2個女兒分攤,扣掉每月可領取的中低收入戶補助,2個女兒每月應各支付5至7千多元不等的扶養費給父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