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30多年老鄰居帶友人摘5顆橘子被警活逮 果農反過來求情

蕭姓男子與3名婦人逛到鄰居庭院,見院內橘子樹結實累累,採5顆來吃,被屋主發現報警逮人,才認出是30多年老鄰居,但為時已晚,警方只能依竊盜罪嫌究辦。基隆地檢署認定誤會一場,蕭等人並無竊盜故意,處分4人不起訴。(記者林嘉東攝)

蕭姓男子與3名婦人逛到鄰居庭院,見院內橘子樹結實累累,採5顆來吃,被屋主發現報警逮人,才認出是30多年老鄰居,但為時已晚,警方只能依竊盜罪嫌究辦。基隆地檢署認定誤會一場,蕭等人並無竊盜故意,處分4人不起訴。(記者林嘉東攝)

2020/02/25 18:39

〔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蕭姓男子與3名婦人逛到鄰居庭院,見院內橘子樹結實累累,採5顆來吃,被屋主發現報警逮人,才認出是30多年老鄰居,但為時已晚,警方只能依竊盜罪嫌究辦。基隆地檢署認定誤會一場,蕭等人並無竊盜故意,處分4人不起訴。

處分書指出,蕭姓男子去年12月間,帶著周姓、葉姓等3名婦女,逛到江姓男子庭院空地,見院內橘子樹結實累累,周、葉2人分別摘3顆與2顆橘子下來(合計價值約台幣100元)。

周、葉2人摘橘子的過程,被江透過監視器發現,報警抓人,警方趕來活逮蕭等人偷摘橘子。

蕭連忙解釋,他與江認識38年,彼此以叔姪相稱,周姓、葉姓等3姊妹是他好朋友;其中,葉的姊姊因為移民加拿大30多年,難得回來才一起出來走走。

蕭說,周、葉要摘橘子時,有問他可不可以摘,他當時有叫江,見江沒有回應,還有打電話給江,江也沒接,他當時想以他跟江的交情,只是摘幾顆橘子吃,江應該不會介意,就叫周、葉摘來吃。

江緩慢走來,見蕭被警方抓也很不好意思,連忙解釋是誤會一場。

江解釋,他當時透過監視器看到有人摘橘子,因蕭當時戴著鴨舌帽,他沒有認出來,很不好意思,直說誤會一場,但警方獲報已受理,仍依法將蕭等人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。

檢察官調查時,江的兒子出庭證稱,蕭與父親認識30多年,都以叔姪相稱,蕭帶朋友摘幾個橘子吃,父親並不會介意,希望檢察官能處分蕭等人不起訴,檢方也認為蕭等人並無竊盜的故意,因此處分不起訴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