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3傻女貪小便宜惹大禍 行李箱夾帶12公斤毒品闖關失敗遭訴
台中國際機場。(資料照)
〔記者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泰國女子拉利塔、娜亞、卡利亞(皆音譯),去年於泰國受外號CAT(貓)的不詳泰國女子委託,以各4000元、2000元泰銖等酬勞,從泰國夾帶約12公斤的三級毒品愷他命,於台中機場闖關時被查獲,3人坦承攜帶行李箱闖關,但不知行李箱內夾藏毒品,台中地檢署今天依羈押中的3女,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,可處7年以上徒刑,併科700萬元罰金。
起訴書指出,泰國女子LALITA(拉利塔、39歲)、 NATTAYA(娜亞、34歲)、 KANYARAT(卡利亞、43歲),去年10月1日於泰國曼谷,與代號CAT(貓)、真正身份不詳的泰國女子見面,約定攜帶毒品到台灣,條件是往返台灣的機票、食宿全部免費,另外,再給娜亞與卡利亞各4000元泰銖酬勞,拉利塔則是2000元泰銖(折合台幣約各3887、1943元),免除4萬元泰銖(約3萬8874元台幣)的債務,CAT(貓)再用卡利亞的名字,透過網路訂下台灣一間旅館,以及同年月2日抵達台灣,4日飛回泰國的機票,並交付兩個藏匿毒品的行李箱。
上述3名女子抵達台灣的台中機場,於入境室被財政部關務署台中關人員,發現娜亞與卡利亞的行李箱有異狀,進一步查獲各裝有約6公斤的三級毒品愷他命,但沒有攜帶毒品的拉利塔已經先行入境,調查局航調處人員於4日中午,在台中機場攔截到正要出境的拉利塔。
3人承認攜帶行李箱企圖闖關,但辯稱不知裡面有毒品,他們預定入住台中市的商務旅館後,把兩個行李箱交給拉利塔處理,再交給不詳人士,3女由法院裁定准予羈押,台中地檢署今天對3人提起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訴,該條例第4條規定,製造、運輸或販賣第三集毒品,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