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健身教練為領獎金 竟冒會員名簽到上課

新北地院考量陳男無前科,依偽造文書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,緩刑2年。(記者陳慰慈攝)

新北地院考量陳男無前科,依偽造文書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,緩刑2年。(記者陳慰慈攝)

2020/01/31 10:08
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陳姓男子於任職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期間,為領取額外獎金,竟偽造學員上課簽名,但因其私人教練課堂數仍未達到60堂門檻標準,俱樂部並未支付獎金,新北地院考量他無前科,依偽造文書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,緩刑2年,並應以書面向俱樂部道歉暨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。

判決指出,陳男2016年10月起,在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擔任教練,除基本月薪外,教練需執行60堂以上的教學才能領取額外獎金,陳男為衝高業績領取獎金,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,明知5名會員未於偽造日期到俱樂上私人教練課,竟冒簽5名會員名字簽到,被俱樂部發現後提告。

審理時,陳男對犯行坦言不諱,法官審酌他須扶養母親,犯後有悔意,因此予以緩刑宣告,以啟自新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
2024巴黎奧運
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