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千里眼」遠觀勘災給補助 農業課員涉圖利逆轉無罪
竹塘鄉公所農業課員被勘災發放補助被控圖利,二審獲改判無罪。(記者陳冠備翻攝)
〔記者陳冠備/彰化報導〕彰化縣竹塘鄉公所農業課技士莊啟佑2015年8月到自強大橋,替竹塘鄉代會前副主席劉金裕所有河川地勘查災損,劉金裕以現場遭風災肆虐凌亂不勘,聲稱受災嚴重,加上他站在橋上以「千里眼」遠觀勘災,即讓劉金裕申請農損補助41萬9769元,一審被依圖利及不實登載公文書罪判刑5年2月,莊員上訴二審,台中高分院審理,認為莊員確有實際到場察看,屬因劉男詐欺而陷於錯誤,僅因行政疏失誤認確有受災,無法證明圖利,因此改判莊員無罪,劉男依詐欺罪判處3月,全案定讞。
判決書指出,莊啟佑於1998年至2010年間擔任竹塘鄉公所農業課農務主辦,負責天然災害補助等業務,2015年又回鍋擔任天然災損勘查人員,劉金裕以兒子名義向第四河川局承租自強大橋兩側7筆土地,2015年7月28日與河川局會勘後,還一片荒蕪,8月9日中颱蘇迪勒襲台,8月23日劉男竟以種植的香瓜受災,申請災損補助,還以現場已遭風災肆虐,凌亂不勘,至莊員到場勘災後誤認確有受災,讓劉金裕得以申請災害救助金41萬多元(已於108年10月全數追回)。2人犯行遭揭發,彰化地院將莊員判刑5年2月,劉男6月。
二審法官認為,莊員與劉男固屬舊識,關係並非熟稔,也未曾自劉男收受任何好處,自無圖利劉男之動機與必要,而莊員確有實際前往申報災損土地勘查,並於得見農田全貌狀況下「目視」、「察看」,逐筆判斷各土地概略損失比率,乃依照作業程序踐行勘查,縱然檢方所提出的各項證據資料,證明莊員有重大行政怠惰及疏失行為,然尚無法證明認定莊員主觀上有圖利劉金裕犯意,屬因劉金裕申領災損補助之詐欺而陷於錯誤,無法證明圖利之主觀犯意,因此改判無罪。
無罪定讞判決出爐後,莊員低調不願受訪,只透過友人說,他因案遭收押4個月,日前得知判決結果且檢察官不再上訴,終於鬆了一口氣,感謝二審法官還他清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