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婦人把住家當回收場噪音擾人 樓下失眠夫妻蒐證1年勝訴

謝婦回收資源製造噪音,被橋頭地院判賠。(記者鮑建信攝)

謝婦回收資源製造噪音,被橋頭地院判賠。(記者鮑建信攝)

2020/01/17 07:21

〔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高市謝姓婦人把住處當回收場,長期製造噪音,樓下林姓夫婦生活品質嚴重受影響,需靠藥物入眠,經1年多的錄影蒐證後求償,橋頭地院判決謝女賠償9萬元定讞,晚上11點至隔天清晨7點不得製造敲擊、拖地等聲響。

據了解,林姓夫妻住在高雄市孟子路一棟大樓4樓,自前年初開始,5樓謝女疑在家從事資源回收工作,每天從早到晚甚至凌晨時分,不時發出「咚咚」敲擊聲、放水聲、搬動重物聲,甚至有重物掉落地板的撞擊聲等。

林等居住品質嚴重受到影響,經多次溝通無效後,提告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各12萬元、租借器材及製作光碟等費用5萬元,也要求晚間10點,至翌日早上8點不得製造噪音。

謝女稱曾在職場受傷,無法工作和無收入,同棟住戶熱心提供她資源回收物,補貼零用,但她起居很正常,晚間10點半入睡,早晨7至多起床,否認在深夜搬動重物或發出其他吵雜聲音。

橋頭地院開庭調查,林等提出自前年3月開始,連續錄音、錄影至去年5月間的光碟,確有明顯拖拉物品、連續敲打等令人難以忍受的聲響,判決各賠償林姓夫婦9萬元,並自晚間11時至翌日7時禁止製造敲擊物品或地板、拖拉重物等聲響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