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好友「搧肚邊」東窗事發 當藏鏡人一年多還是被逮
台中地院判施男7年10月、陳7年1月,主嫌林男逃亡一年多,被逮後依加重強盜罪判7年10月。(記者楊政郡攝)
〔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〕林男得知好友李男收入頗豐,勾結施、陳2男共謀強盜財物,在李男車上安裝GPS,然後遙控施、陳持空氣槍搶劫,搶走他身上及住處59萬現金及勞力士手表1只(出售8萬),又得寸進尺還要索討200萬元,台中地院判施男7年10月、陳7年1月,主嫌林男逃亡一年多,被逮後依加重強盜罪判7年10月。
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,林男2017年6月發現好友李男收入豐厚,自己卻相當落魄,向施男提議,計畫對他下手強盜財物,施男同意後又找來同鄉陳男一起。
謀劃已定,林便約李出來喝咖啡,由施暗中找機會將GPS定位追蹤器,秘密安裝在李男車上,監控李男行蹤。
林又提供兩把空氣槍交給施與陳,2017年6月29日凌晨2時許,通知施與陳埋伏在李男位於彰化花壇鄉住家附近,兩人發現李男回家而搖下車窗,施男立即持槍抵住李頭部,然後兩人爬入李車,強押李男繼續開到台中市旱溪。
兩人在車上強取李男身上9萬元及勞力士手表1只,然後佯稱「你之前講一些事,害龍哥損失1、2千萬要如何處理?」李男說他不認識龍哥,看兩人都持槍無法抗拒脫身,主動表示家中還有現金50萬元,於是又返回花壇鄉,拿到50萬元交給施。
施嫌等還嫌不夠,表示當天要拿到250萬元,李男表示沒有,施嗆聲最晚明天晚上要拿到其餘200萬元,李男暫時脫身後,又接到施男來電恐嚇,「我知道你家在哪裡,不給200萬元,絕對去找你及家人,不信你試看看」,要求準備好200萬元等他來拿。
李男發現對方得寸進尺,即報警處理。警方先逮捕到施、陳兩人,先後被判刑定讞,林男逃亡一年多在2018年底落網,台中地院依加重強盜罪判7年10月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