隱瞞心臟病史飛1年 前民航機師認罪獲緩刑
2020/01/05 11:22
〔記者陳慰慈/台北報導〕曾任國內知名航空公司機師的59歲蒯姓男子有心臟病史,因擔心丟了工作,體檢時竟刻意隱瞞此事,體檢雖然順利通過,但若他飛行時不幸病發,恐危及全機乘客生命,影響飛安,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判他拘役50日,得易科罰金5萬元,緩刑2年,另須支付國庫10萬元。
依照民航法,航空機師應定期檢查身體,符合標準民航局才可以核發體格檢查及格證,40歲以上機師每半年需進行一次體檢,不得有冠狀動脈疾病等心臟病史。
判決指出,蒯姓機師在2015年5月已罹患冠心病,當月進行冠狀動脈支架手術,依照規定應主動揭露,向民航局申請「缺點免計」,若是經專業醫師鑑定不影響飛行,仍可以繼續工作,但蒯姓機師選擇隱瞞病情,未據實填寫病史紀錄,一般心電圖檢查正常,在接下來一年半的3次體檢都成功拿到合格證,民航局2016年12月發現後,暫停蒯男空勤任務,函送給檢察官偵辦,全案才曝光。
法官審酌蒯姓機師無前科紀錄,犯後態度良好,現也已退休,應無再犯之虞,並表示願意支付10萬元公益捐,用於改善飛安或作為照顧空軍遺族生活之用,因此予以緩刑宣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