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學系女縱火燒死父親 一審判刑12年、監護2年
涉縱火燒死父親的劉女,被台南地院判刑12年、服刑前須監護2年。(資料照,記者王俊忠攝)
〔記者王俊忠/台南報導〕大學醫學系畢業、沒考上醫師的劉姓女子,今年5月間深夜與母親口角後,在家中客廳以汽油縱火,造成父親命葬火窟;劉女母親及胞弟遭烈火燒傷。台南地檢署7月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嫌起訴劉女、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。台南地院今天下午判劉女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1罪,要服刑12年,且在服刑前要到適當場所監護2年,還可上訴。
在押的劉女有出庭聽判,她聽到判決結果、一度停頓數秒不走,法警上前牽扶時,她才轉身離開法庭。
對於判決結果,劉女的胞弟接受電訪時說,他人在國外工作,雖然知道今天胞姊宣判,但還不知道判決結果,目前無法說什麼,待他回國後與母親討論再表示意見。
之前在法院開庭時,劉女母親曾向法官求情說,今年農曆過年前,女兒在綠島打工時曾自殺獲救,回台南後猛槌腦袋、哭說什麼都記不住,會突然情緒失控。她認為女兒生病了,才會做出放火這種反常的事!請法官考量女兒生病、對她從輕量刑。
劉女在檢警偵訊時否認涉案,她表示前往加油站買汽油是打算燒掉母親的轎車,案發當天凌晨確實提著塑膠桶從巷口返家,但不是汽油桶,不清楚裡面裝什麼東西。對於其他關鍵問題,劉女回答不是避重就輕、就是不回答。
檢方起訴指出,今年5月15日深夜,劉女因細故與母親口角後,翌日凌晨帶著1個塑膠桶,駕車到永康區1間加油站買了5百元汽油返家,涉嫌將汽油潑灑在家裡1樓客廳的床墊上,點火後她駕車逃離家裡,父親因逃生不及命喪火窟;其母親與弟弟都遭大火燒傷。
劉女涉縱火後駕駛母親的轎車沿國道1號北上,要到新竹找舅舅,但在新營路段時自撞路旁護欄,由拖吊業者將轎車吊往新營保養廠修理,她搭計程車返回台南。警消鑑定火場時、發現1樓客廳有大量汽油類易燃液體成分,研判是件縱火案,經調閱路口監視畫面、鎖定劉女涉有縱火重嫌。
檢方認為,劉女僅因與母親發生爭執,怒而在深夜縱火,釀成家中重大傷亡,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、殺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、殺人未遂及放火燒毀住宅未遂等罪嫌起訴,考量劉女明知住處人口稠密,卻無視以汽油縱火會引發大火,釀成重大傷亡,因此建請法官從重量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