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然嗆綠委王定宇「袂見笑」 退役軍官無罪理由是...
法官認為,楊思聖(中)嗆「袂見笑」並非輕蔑嘲笑王定宇的人格,而是對王定宇處理兩岸事務情形予以描述,且王定宇是政治人物,應承擔較嚴苛程度的言論監督,故判楊無罪。(資料照)
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海軍退役中校、藍天行動聯盟祕書長楊思聖,去年在立法院外嗆綠委王定宇「袂見笑(台語、指不要臉)」被訴。台北地院認為,楊說「袂見笑」一詞並非專就王定宇人格特徵予以輕蔑嘲笑,而是對王定宇處理兩岸事務情形給予描述,且王定宇是政治人物,應承擔較嚴苛程度的言論監督,故判楊無罪,可上訴。
今年62歲的楊思聖,退伍後是藍天行動聯盟成員,後來因投入反軍人年金改革抗議,持續現身街頭並多次涉入滋擾事件;據悉,楊分別在前年2017年2月27日赴台大校友會館、2月28日於中正紀念堂、3月7日闖入考試院年金公聽會等地點表達訴求,遭法辦。
至於本案則是楊思聖去年9月赴立法院遇到王定宇,立刻當眾嗆王定宇是「袂見笑」、「賣國賊」,挨告並被訴。
合議庭審結,認為楊思聖雖指王定宇是「賣國賊」,且有劉姓證人證稱有聽見,但經法院勘驗自錄器畫面,僅聽到王定宇被指「袂見笑」、未聽到「賣國賊」,故無從單憑王定宇與劉的證詞,認定楊有說出「賣國賊」。
至於王定宇又被指「袂見笑」,合議庭認為,「袂見笑」並非專就王定宇人格特徵予以輕蔑嘲笑,反而是就王定宇處理兩岸事務情形給予描述,而王定宇身為立法委員,不但是政治人物,且有廣泛政治影響力,故在言論自由與名譽保障的天秤下,王定宇應承擔較嚴苛程度的言論自由。
合議庭也說,立法委員處理兩岸事務的態度,關乎立法委員能否竭盡其職責,屬可受公評之事,因此認定楊思聖說「袂見笑」未有何貶損王定宇人格、名譽之意,判決無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