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塞跳蛋性侵女網友 22歲惡男判2年3月

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劉男徒刑2年3月,其中5月得易科罰金,緩刑4年。(記者陳慰慈攝)

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劉男徒刑2年3月,其中5月得易科罰金,緩刑4年。(記者陳慰慈攝)

2019/12/12 20:17
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22歲劉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女子小美(化名),雙方互加LINE好友,小美傳送自拍裸照供劉男欣賞,未料卻反被劉男威脅,如不跟他嘿咻就散佈裸照,逼得小美不得不從,新北地院審理期間,劉男與小美達成和解並賠償所有金額,法官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劉男徒刑2年3月,其中5月得易科罰金,緩刑4年,可上訴。

去年1月,劉男透過「rooit」聊天APP認識小美,雙方互加Line好友,兩人於聊天過程中,劉男要求小美傳送自拍裸照給他欣賞,小美拗不過劉男請求答應,沒想到卻是噩夢的開始,一周後,劉男就要求小美跟他嘿咻,否則就散佈裸照。

小美擔心裸照在網路上流傳,只好答應到汽車旅館跟劉男碰面,劉男不顧小美不願,對小美性侵,還拿跳蛋強塞入小美下體,未料劉男食髓知味,同月26日到28日,又傳訊:「不如再約一次」、「12點前沒回我就直接分享出去」、「雲端還有備份在」等語,逼小美再次跟他發生性行為,小美不願再就範報警處理,檢方依強制性交、恐嚇罪嫌將劉男起訴。

審理時,劉男認罪積極與小美和解,並已全數賠償,法官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,需扶養母親,且無前科紀錄、年輕尚輕、仍有可為,因此同意予以緩刑4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應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