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遭自家副總經理竊聽 「地材教父」求償千萬

「地材教父」林景星發現自家副總陳鴻鈞竊聽;陳男事後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5月,另要賠償林男40萬元。(資料照)

「地材教父」林景星發現自家副總陳鴻鈞竊聽;陳男事後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5月,另要賠償林男40萬元。(資料照)

2019/12/03 11:39

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素有「地材教父」之稱的英邦集團董事長林景星,驚見辦公室被自家副總經理陳鴻鈞加裝電話監聽錄音設備,並從事競業行為,遂將陳男告上法院。陳男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5月,得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;至於林男求償千萬精神慰撫金部分,台北地院審結,判陳男應賠償40萬元,可上訴。

林景星主張,陳鴻鈞2014年1月起至2018年5月間在英邦公司擔任副總經理,他因公司搬遷辦公室,委託陳男規劃、設置辦公室。

但陳鴻鈞竟指示不知情廠商在辦公室加裝監聽設備,持續竊錄林景星與所有員工對話,後再將錄音內容存放在硬碟與手機中,時間長達4年之久;此外,陳男還利用竊聽來的機密資訊,從事競業行為,導致林男精神十分痛苦,求償1000萬元。

陳鴻鈞辯稱,他任職期間,時常發生公司與客戶或廠商間因訂單錯誤、公司員工內部業務交通不明確,以及員工遭廠商恐嚇所衍生的糾紛,為釐清爭執內容及蒐證,才委由廠商加裝電話錄音設備,且安裝前已獲林景星同意,林男也在報價單與發票上核章,否認指控。

法官認為,廠商報價單和發票均未記載監聽和錄音設備,故拒絕採信陳鴻鈞辯詞,審酌陳男侵害林景星隱私權長達4年之久,判賠40萬元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
2024巴黎奧運
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