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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個月內酒駕2次被逮 扯出一段溺愛兄弟情…

檢方指出,在初次來開庭時,法警會捺印嫌犯指紋,以便日後確認身分。(資料照,記者王捷攝)

檢方指出,在初次來開庭時,法警會捺印嫌犯指紋,以便日後確認身分。(資料照,記者王捷攝)

2019/11/17 06:28

〔記者王捷/台南報導〕王姓男子3個月內酒駕2次被抓,沒想到第二次他到地檢應訊時,法警發現王男不僅指紋出現異常的變化,連年齡也變小了,原本以為遇到什麼詭異的事,一查之下原來是王男胞兄為了袒護他,在王男第一次被抓時替他頂罪,雖然頂替罪最高可判2年徒刑,但法官依據刑法164條,王姓兄弟是二等親,犯下頂替、藏匿嫌犯罪時可以減刑,因此判王男胞兄20天拘役。

王兄對王男相當嚴格,但是王男不僅不認真工作,還常常喝的醉醺醺回家,據了解,50多歲的王兄雖然只有國中畢業,但年輕時肯吃苦、努力,在傳產也有一片天,即使對王男嚴格,但遇到王男經濟上有困難,仍不忍心放手不管,就算遇到王男酒駕被抓,也擔心王男有前科,以後連零工都難找。

今年1月初,王男酒駕因為沒戴安全帽被攔下來,酒測值超標,王男卻報上胞兄的身分證字號與姓名,接著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現行犯移送,王兄直到接到再次開庭的傳票後才得知「被頂罪」,不過在王男苦苦哀求下,只好到地檢應訊,法警捺印王男胞兄的指紋後,他默默的替王男開庭扛罪。

不巧,2個月後王男又因為酒駕被攔,再次他報出胞兄的名字,被依現行犯移送到地檢時,法警在捺印指紋後,比對王男的指紋與出生年月,發現跟「上次來」的時候不一樣,指紋還出現異常變化,調閱的戶政資料,才推測出王兄替王男頂罪,依據刑法164條,如果藏匿嫌犯或頂替犯罪,可處二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,檢方得知後便主動偵辦。

不過,依據刑法167,如果是配偶、五親等內的血親或三親等內的姻親,犯下164條的藏匿嫌犯或是頂替時,可減輕或免除其刑,台南地院法官認為王兄是袒護王男才犯罪,且與王男是二等親,所以對減刑處拘役20天。

☆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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