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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當選無效確定 苗栗縣議員謝文禓被解職

    台中高分院駁回謝文禓上訴,維持一審當選無效判決,謝文禓依法被解除議員職務。(記者彭健禮攝)

    台中高分院駁回謝文禓上訴,維持一審當選無效判決,謝文禓依法被解除議員職務。(記者彭健禮攝)

    2019/11/02 22:19

    〔記者彭健禮/苗栗報導〕國民黨籍苗栗縣議員謝文禓於去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涉嫌賄選,被苗栗地檢署及該選區2名落選人依法提當選無效之訴;謝文禓一審被判當選無效,上訴二審被駁回,全案定讞。謝文禓依法被解除議員職務,記者致電謝文禓,謝未接電話,無法得知回應。

    苗栗縣議會秘書長林來居表示,議會已掌握二審判決當選無效的消息,謝文禓依法被解除議員職務,由選區落選頭民進黨籍的許櫻萍遞補;議會將待收到內政部、中央選委會的解職令、遞補公告後,依法於10天內辦理遞補就職宣誓。

    謝文禓被檢舉於選前,交付戴姓男子3萬元,請託戴男以一票500元幫他買票。苗栗地檢署偵查,刑事賄選部分,因罪證不足,做不起訴處分,但對他提民事當選無效之訴。苗栗地方法院不採信謝文禓所辯3萬元是借款,於5月宣判謝文禓當選無效;謝文禓上訴二審,台中高分院於10月29日宣判維持一審判決,認定謝當選無效,不得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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