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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老董搞上越南按摩女爽同居 還幫她兒子繳學費

    吳姓老闆戀上越南按摩女,2人同居還共赴越南旅遊,吳男越女兒子繳學費,吳妻提訴求償,新北地院判賠20萬元。(示意圖)

    吳姓老闆戀上越南按摩女,2人同居還共赴越南旅遊,吳男越女兒子繳學費,吳妻提訴求償,新北地院判賠20萬元。(示意圖)

    2019/10/31 19:00

    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經營汽車零配件公司的吳姓老闆,戀上來自越南的吳姓按摩女,吳妻察覺怪異,查出2人同居,還共赴越南旅遊,丈夫還幫吳女的兒子繳學費,2人甚至互稱「老伴枕邊人」、「色狼」,吳妻提訴求償,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定2人行為已逾越一般已婚男女間交往分際,判賠20萬元。

    據了解,吳姓老闆在新北市經營汽車零配件業,生活富裕,有能力繳2間房屋房貸,也愛打高爾夫球,卻選擇向吳女分租一個房間棲身。

    吳妻察覺怪異,發現2人同居,互稱「色狼」、「老伴枕邊人」,還一起到越南旅遊、探親,調閱監視器畫面赫然發現,丈夫竟大膽地在公司櫃檯前碰吳女左前胸,吳妻憤而提告,求償100萬元。

    2人否認偷情、共赴越南及摸胸等指控,吳男還喊冤,因妻子猜忌他與吳女交往,不斷更換鎖頭,又聲請保護令,他不得已只好向吳女分租一個房間暫時棲身。

    但法官認為,2人曾一起到越南旅遊、同居,互稱「枕邊人、老的伴」、「色狼」,吳男甚至替吳女之子繳學費,並以同居為由,要求吳女超過1點沒回家要告知,甚至在櫃檯前觸碰吳女左前胸皮膚,判賠20萬元,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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