熟睡少女下體突有異物感 竟是女伴侶持假陽具…
少女指控謝姓女伴侶,趁她熟睡用假陽具跟手指對她性侵,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罪證不足將全案不起訴。(示意圖)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少女小琴(化名)指控謝姓女伴侶,趁她熟睡時,用假陽具跟手指對她性侵,因小琴坦言被性侵後仍有與謝女交往,且隔了4個月才報案,不符常情,新北地檢署今將全案不起訴。
少女提告,去年10月,謝女趁她熟睡之際,先舔她胸部、下體,再以手指跟假陽具性侵她,怒控謝涉嫌女乘機性交罪。
庭訊時,謝女否認去年10月兩人有發生性行為,兩人交往期間總共發生5次親密關係,都經少女同意。
少女警訊時先指稱被強迫發生性關係,後又改口說無違反意願;檢方開庭時又說,無法確定去年10月有無去找謝女,不記得被謝女強逼發生性行為的時間,前後供詞不一,加上少女坦承,被性侵後仍跟謝女交往,當時有提出分手,但謝女不願,而分手原因並非是被性侵,且少女直至今年2月才報案並到醫院驗傷,不符性侵被害人反應,認為全案只有少女單一指述,認定謝女罪嫌不足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