綠帽夫闖摩鐵抓姦 他這樣蒐證結果告不成
示意圖
〔記者黃捷/台北報導〕北市一名胡姓男子懷疑妻子與林姓小王有染,跟監多時果然發現兩人共同進入摩鐵,當場入內抓姦,但因他當下未立刻報警,由警方蒐集證據,而是自行撿取現場跡證,提告時再交給檢警,無法排除跡證遭污染的可能性,台北地檢署只能處分高女、林男不起訴。
檢警調查,胡男發現妻子與林男過從甚密,懷疑兩人有染,遂委託徵信業者跟監,今年7月間徵信業者發現兩人一同進入摩鐵,隨即通知胡男趕往現場,胡男判斷時間差不多,立刻入內抓姦。
房門打開後,妻子及林男果然單獨待在房內,不過兩人衣衫完整,貌似已經「完事」,胡男隨即將房內床單、被套、衛生紙及保險套等物蒐集起來,事後對兩人提告妨害家庭時,再將這些跡證交給檢警。
不過,檢察官認為這些跡證並不是由警方採取並保全,而是由胡男自行蒐集,直到交給檢警前,無法排除被污染的可能,證據取得手段已不合法,因此並未送檢驗,且胡妻及林男也否認通姦,檢察官只能依罪證不足,處分兩人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