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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婉鈺襲警反控性騷擾 被吃豆腐才動手

高院今天審理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被控襲警等妨害自由案,她出庭前誠心向社會道歉,但否認涉強制未遂罪,並控訴遭警員吃豆腐,但未報案。(記者楊國文攝)

高院今天審理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被控襲警等妨害自由案,她出庭前誠心向社會道歉,但否認涉強制未遂罪,並控訴遭警員吃豆腐,但未報案。(記者楊國文攝)

2019/10/17 17:22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前年底深夜到前立委張碩文家狂按門鈴、與鄰居起衝突,一審被依妨害公務罪判4月徒刑、強制未遂罪判拘役20天,都可易科罰金,李婉鈺不服提起上訴,她今天赴高等法院出庭前說,她做錯事,身為公眾人物做不良示範,誠心向社會道歉,不應該有打王姓警員耳光的暴力行為,但當時她被王員在身上「游移來、游移去」,被吃豆腐性騷擾,手、腳也被打到瘀青,無法接受竟遭強制未遂罪判刑,盼能獲得高院緩刑。

為公眾人物錯誤示範說抱歉

由於李婉鈺的委任律師臨時有事而出國,預計下週才回國,庭訊時,李婉鈺向受命法官黃玉婷聲請庭訊改期,不久,李婉鈺指出,她正參選明年1月的立委選舉,因有繁重的選舉活動,且不希望有人以此官司做為選舉造勢話題,希望庭期能改到1月11日選完之後,法官黃玉婷要求李婉鈺提出書面聲請狀,並敘明理由,合議庭將評議決定。

此案源於2017年11月28日晚間9點,李婉鈺藉口鄉親來訪,打電話邀約張碩文飲宴遭拒,29日凌晨到張碩文住處按大廈電鈴長達15分鐘、用力拍打張家鐵門,張碩文鄰居不堪受擾報案,李婉鈺後來與前來處理的林姓、王姓警員發生衝突,還打了王員耳光,遭上手銬帶回派出所,最後被檢方依妨害公務、強制未遂罪起訴,且被北院判刑。

李婉鈺今天出庭前指控,事發時警方未派女警到場,她和員警發生爭執時,被碰觸到身體,又被警毆打,令她非常不舒服,才做出打王姓警員耳光舉動。

李婉鈺說,事發時,先被林姓警員從她背後貼著她架住兩隻手臂,已將她制伏,王姓警員則全程嚼著口香糖,態度輕佻,面對著她還在她身上游移,但她表示並未提告。李婉鈺並控訴,警員的密錄器還錄到,王員嗆說「幹!我要把事情鬧大」,批評警員的心態可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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