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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邦友血案關鍵證人鄧文昌等人涉貪案 桃園地院判決無罪

鄧文昌涉嫌貪污案件判決無罪。(資料照)

鄧文昌涉嫌貪污案件判決無罪。(資料照)

2019/10/03 11:40

〔記者周敏鴻/桃園報導〕1995年到1997年間,時任桃園縣議員的林正峰、呂邱葉、曾榮鑑、王唯任、邱德順、鄧文昌、林光華,因涉嫌收取林姓廠商回扣被提起公訴,桃園地方法院考量罪證僅有林姓廠商的供述,今天判決7人都無罪。其中劉邦友血案關鍵證人鄧文昌家人與律師同意法院繼續審判,是判決出爐的重要因素。

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後,追查林正峰等7人涉嫌貪污案件,懷疑林正峰等人,先透過林姓廠商收取3到4成的「其他公共工程對下級政府之補助項經費」現金回扣,再交付空白的議員補助款申請書給林姓廠商,讓林姓廠商取得工程,並製作浮編的預算書等資料,向桃園市政府請款。

2008年間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嫌將林正峰等7人提起公訴,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期間,鄧文昌因創傷後器質性腦病變,認知及心智功能嚴重缺損,可表達之意思範圍近乎闕如,法官於2012年9月5日裁定,鄧文昌辨識行為恢復前停止審判。

今年7月間鄧文昌家人與律師同意,為了審結貪污案件,撤銷「停止審判」裁定,桃園地方法院才繼續審判鄧文昌等7人的貪污案件。

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林正峰等7人都無罪,判決指出,除了林姓廠商的證詞,以及林姓廠商提供的筆記本、業績明細表外,並無其他事證,且林姓廠商的先後證述情節歧異且空泛,自應判處林正峰等7人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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