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手女友另結新歡 醋男持刀刺死新歡判無期徒刑
2019/10/01 09:26
〔記者陳鳳麗/南投報導〕南投市已婚簡姓男子和小三林女分手後,發現她另結新歡,購買水果刀尾隨林女回住處,看見新歡文姓男子在幫林女裝電視盒,即持刀刺殺文男,林女見狀衝過來抱住文男仍被他拉開,再刺文男腹部兩刀,文男傷重送醫不治,簡男案發後由老母陪同投案,南投地院近日審結該案,將簡男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。
42歲簡姓男子已婚且育有兩名子女,卻仍追求35歲的林姓離婚女子,兩人交往一段時日後於前年11月手分,去年10月林女與文姓男子交往,簡男得知後十分鬱悶,去年10月20日下午先去林女工作的地方看她,離開後又打電話問她在其身邊的男人是誰,林女要他不要想太多,隨即掛電話。
簡姓男子同日晚間7時多,先去林女住處附近五金行買了水果刀,在林女住處外看到她回家,尾隨她上樓,屋裡有林女兩個孩子,及幫林女裝電視盒的文男,他一見便衝向前用水果刀刺向其右腹部,林女見狀衝向前抱住文男不讓簡男再動手,但簡男拉開林女,再用水果刀刺文男腹部兩刀,隨即衝下樓,上樓行兇到離開過程不到3分鐘。
簡男後來返回老家下跪跟母親說他做錯事,後來在母親勸說並陪同到派出所投案。簡男後來辯稱是雙方拉扯刺向文男,並沒有故意要殺死他,水果刀也是因要切檸檬才買的,唯南投地院法官認為他是林女返家前5分裡前在林女住處附近購買水果刀,跟隨林女上樓到行兇後衝出僅2分多鐘,所言無法採信。
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審結該案,對簡男與文男素不相識,只因前女友與文男交往即萌生殺意,造成死者家庭破碎,留給其家人永遠無法磨滅的傷痛,而他卻狡飾卸詞,毫無悔意,也未賠償被害人家屬,因此以殺人罪名,判處無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