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8名立委聲請前瞻釋憲 大法官再度不受理
司法院大法官再度不受理前瞻計畫釋憲案。(記者吳政峰攝)
〔記者吳政峰/台北報導〕在野38名立委前年認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高達1071億元,有違憲之虞,向大法官聲請解釋,但大法官認為其中一名提案立委高金素梅未積極參與前瞻計畫表決,不符釋憲要件,決議不受理,38名立委捲土重來,二度聲請釋憲暨暫時處分,今日再度被大法官以相同理由不受理。
大法官指出,38名立委聲請意旨僅主張前瞻條例及預算違反授權明確性原則,卻未具體敘明適用憲法時發生何種疑義,或適用法律有牴觸憲法的疑義,與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所定的聲請要件不合。
大法官又表示,大審法雖然規定只要三分之一席的立委連署、也就是集滿38名立委就可提釋憲案,但應僅限於「實際參與審議的立委」,惟調閱前瞻計畫會議記錄後發現,聲請人之一的高金素梅未參與表決與討論,難認已盡「行使職權」的要件,應予扣除,換言之,提案立委只剩37位,未達釋憲門檻。
另外,38名立委主張立院通過前瞻計畫違反法律與議事規則,提案權與預算權限遭剝奪,大法官也認為主張太抽象,未具體說明憲法或法律上發生那些疑義。
綜上,大法官指出,這次聲請釋憲的理由與門檻均未達法定要件,決議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