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闖空門劫財裸拍母女倆 缺錢老闆被判10年6月

塑膠工廠老闆丁連一因缺錢,竟夥同越勞范俊泰向當廠長的老朋友下手,對其妻女劫財劫色。(資料照,記者翻攝)

塑膠工廠老闆丁連一因缺錢,竟夥同越勞范俊泰向當廠長的老朋友下手,對其妻女劫財劫色。(資料照,記者翻攝)

2019/09/08 13:32

〔記者黃捷/台北報導〕開設塑膠工廠的丁連一,因公司資金周轉不靈,竟雇用越南籍工人范俊泰(PHAM TUAMTHAI),闖入友人黃姓婦人住處綑綁母女兩,搜刮屋內財物後,范男還猥褻並拍裸照,恐嚇不准報警後才離開。高等法院依加重強盜、猥褻等罪判丁10年6月徒刑,另依強盜罪判范5月徒刑。

判決指出,52歲丁男與黃婦是自行車友,他因急缺資金,得知黃婦丈夫在某工廠擔任廠長,認為黃婦應該很有錢,竟計畫劫財,先藉口借用黃婦機車,把整串鑰匙打了一副留存,再花1萬元雇用35歲的范男幫忙。

今年1月2日下午,丁男先打室內電話確認黃婦家中沒人,隨即開門入內埋伏,待黃婦返家後,當場將黃婦壓制綑綁,再持黃婦手機誘騙她女兒進門,再把女兒綑綁,並持水果刀在2人身上磨蹭,逼問提款卡密碼。

2男最後得手現金6500元及提款卡,丁男還把黃婦衣褲脫下,猥褻後再拍裸照,並要脅母女倆不要報警才離去。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,循線至丁男的塑膠工廠逮捕范男,再策動丁男投案,新北地檢署偵結後依加重強盜、猥褻等罪起訴2人。

法院審理時,丁男坦承劫財,否認猥褻黃婦,辯稱是因燈光昏暗不小心碰到,范男則認罪。一審新北地院判丁男10年6月徒刑,其中強制罪3個月可易科罰金,范男則被判刑5月,可易科罰金,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;全案上訴二審,高等法院駁回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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