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陳明文掉300萬風波 黃越宏告發陳政廷涉犯「特殊洗錢罪」

陳明文掉300萬元風波,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今至台北地檢署告發陳政廷涉犯「特殊洗錢罪」。(記者黃捷攝)

陳明文掉300萬元風波,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今至台北地檢署告發陳政廷涉犯「特殊洗錢罪」。(記者黃捷攝)

2019/09/04 11:38

〔記者黃捷/台北報導〕台灣高鐵列車昨拾獲裝有300萬元未上鎖的行李箱,追查發現失主是民進黨嘉義立委陳明文。陳明文次子陳政廷解釋這是父親給他的「創業基金」,但說詞仍被外界質疑,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也認為陳政廷涉犯「特殊洗錢罪」,今至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。

對於遺留高鐵的300萬元,陳政廷解釋因他想延續母親「舞茶」品牌,打算至菲律賓開珍珠奶茶店,這筆錢就是父親要給他創業用,但不小心遺忘在車廂上,他已經全數領回。

黃越宏表示,陳政廷的說法有違常情,令人高度懷疑是在「非法洗錢」,創業基金只是用來掩護的藉口,根據2017年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第15條「特殊洗錢罪」,只要財務交代不清就成罪,陳政廷這300萬元絕對是來路不明,才賴給他父親。

黃越宏更表示,目前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專門在管洗錢,且是陳明文推薦當上次長,以前也是陳明文貪瀆罪的辯護律師,政風單位現在應該嚴防2人再有聯繫,「錢多到放在車上忘記拿,太不合理了」。

黃越宏告發狀提出3點要求檢察官調查,第一要銀行證明300萬確實是陳明文領的錢,因金額超過50萬,也須查明該銀行有無通報;第二若陳明文無法證明何時、何處領的錢,就要查明陳父子倆是否有涉特殊洗錢罪,是否幫他人製造「金流斷點」;第三則要求檢方查明何人何時帶上高鐵、要交給何人、是政治獻金還是匯款?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