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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侵裸拍I罩杯網紅 「色」影師判入獄今再判賠50萬

莊姓業餘攝影師,3年前性侵I罩杯好身材的人氣網紅女模小倩(化名),最高法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莊4年徒刑定讞,民事部份,高院今上午判莊賠償小倩50萬元確定。(圖擷自Google地圖)

莊姓業餘攝影師,3年前性侵I罩杯好身材的人氣網紅女模小倩(化名),最高法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莊4年徒刑定讞,民事部份,高院今上午判莊賠償小倩50萬元確定。(圖擷自Google地圖)

2019/08/21 20:11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29歲莊姓業餘攝影師,3年前透過約拍臉書網站,與有I罩杯好身材的人氣網紅女模小倩(化名)談定,以18000元拍全裸性感照,竟在摩鐵時性侵一絲不掛的小倩,還逼她繼續拍5分鐘的裸照,並嗆「專業一點」,小倩脫身後以LINE斥責,莊男惟恐她提告,一再道歉,到了法庭卻辯稱「兩情相悅」,遭她斥責「說謊」、「做愛這件事是互相喜歡才做的」,最高法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莊4年徒刑定讞,民事部份,高院今上午判莊賠償小倩50萬元確定。

現年26歲的小倩有I罩杯好身材、且長相標緻,是知名網紅,事發前其臉書有1萬6千多名粉絲。

判決指出,2016年10月9日,莊男先給付18000元後,兩人相約摩鐵見面,莊男要求小倩先到浴室泡澡放鬆,小倩誤以為要在浴室拍照,便脫去衣服泡澡;莊男尾隨進入藉口按摩摸肩被拒,才離開浴室。

不料,小倩泡完澡,一絲不掛裹著浴巾進入房間,以為要拍照時,莊男竟強拉她上床強行性侵,結束後,還厚顏要求繼續拍照,要她看鏡頭、擺性感姿勢、比情及變換動作;小倩不情願直瞪莊男,莊男卻口氣兇狠地嗆說「我找妳是來拍照的、專業一點」。

案發後,小倩不甘受辱,傳LINE怒斥莊男「我從來沒有被這樣被強迫過、看到床就覺得恐怖」等話,且她因此情緒不穩,每天失眠、做惡夢,男友得知後報案,莊男辯稱都是「你情我願」。

高院審理認為,小倩指述前後一致,且她在案發後一年作證時,仍有哭泣、情緒激動等反應,加上莊男曾向她道歉稱「我很抱歉,我衝動了」,且面對小倩質問「不可以強迫別人跟你做愛啊」等話,莊沒反駁、澄清,可見非兩情相悅,認定莊涉強制性交犯行明確,判他4年徒刑。莊上訴後,最高法院判駁回上訴確定。

小倩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,求償200萬元,高院審酌小倩因遭性侵,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,身心受重大痛苦,今判莊應賠償50萬元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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