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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狼泡麵、啤酒「加料」迷昏性侵 男網友、來台友人都受害

高等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,重判隋男10年徒刑。(資料照)

高等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,重判隋男10年徒刑。(資料照)

2019/08/16 23:38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隋姓男子為滿足性慾,竟在已婚的香港男友人泡麵內、網友的啤酒內均摻入強力安眠藥,等到兩人陷入昏睡後,分別涉嫌強制猥褻、性侵得逞,高等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,重判隋男10年徒刑,仍可上訴。

隋姓男子因失眠問題,經醫師處方獲政府公告列為第三級毒品的強力安眠藥美得眠錠,因前年2月11日香港友人志強(化名)和太太來台,遂將其住處的閣樓房間借給志強暫住。

不料,隋男前年2月12日晚間11時,偷偷在煮給志強的泡麵和威士忌酒中,摻入美得眠錠,不知情的志強食用後不勝藥力,13日凌晨1、2時陷入昏睡,隋男見狀,當天凌晨5、6時,以棉被包著他,趴在志強的胯下處,以手撫摸並握住志強陰莖不斷摩擦,不久,因隋男用力過猛,致志強下體疼痛而痛醒,發現遭到猥褻,立即逃離隋的住處,並以通訊軟體告知「我被性侵了」,在人陪同下報警。

前年7月22日晚間9時,隋男在通訊軟體認識21歲的阿豪(化名),雙方約好在住處「抱睡」(擁抱同睡之意)。當晚10時,隋在提供阿豪的啤酒內摻入美得眠錠,趁隔日凌晨藥力發作、意識不清時,對他親吻、口交、以手指肛交得逞。

當天凌晨6時,阿豪因藥力消退而醒來,發現隋男正以陰莖磨蹭臀部、且肛門疼痛難忍,床單並殘留血漬,懷疑遭下藥性侵,即藉詞離去並報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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