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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聯禿鷹案調查官洩密圖利炒手 最高院發回更審

群聯放空案,調查官楊肇忠涉圖利、洩密,最高法院今撤銷發回高院更審。(資料照)

群聯放空案,調查官楊肇忠涉圖利、洩密,最高法院今撤銷發回高院更審。(資料照)

2019/08/13 12:16
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調查局北機站調查官楊肇忠,因投資股市失利1000餘萬,竟偷翻偵辦中的案卷,取得股市作手鄧福鈞的電話,向鄧借款110萬元,並傳送「不要碰IC設計」等偵辦中行動傳給鄧,助鄧趁機放空群聯股票170張、獲利1104萬元;高等法院二審今年3月依圖利罪將楊判刑1年半、洩密罪半年,鄧內線交易罪判1年半;最高法院今認為,二審對於楊肇忠是否有內線交易的犯意,判決理由有矛盾,撤銷發回高院更審。

台北地院一審時,依圖利、洩密罪判將楊肇忠3年2月,褫奪公權2年,鄧福鈞依內線交易罪判刑2年;高院二審考量2人已繳回犯罪所得,酌減刑度,改判楊圖利罪1年半,褫奪公權2年,洩密罪判6月可易科罰金,鄧內線交易罪改判1年6月,不法所得楊1500元、鄧1104萬元沒收。

檢調查出,楊肇忠從2014年起,因操作股市當沖交易,虧損1000餘萬,積欠親友900多萬元;前年8月他支援北機站同事偵辦「晟銘」電子炒股案,負責詢問捲入該案的鄧福鈞,得知鄧是股市作手;楊為籌資償債與股款,前年9月偷翻晟銘案承辦調查官的案卷,取得鄧的聯絡方式,以公用電話陸續向鄧借款110萬元。

楊肇忠支援搜索群聯假帳案行動,在開勤前會議時,竟以LINE傳訊息通知鄧「不要碰IC設計」,鄧福鈞回問「不要碰聯?不要碰群?」楊皆回覆「不方便說」,鄧追問「不要碰群聯?」楊回傳「右手摸後腦袋、吐舌頭冒汗」的饅頭人貼圖暗示,並在出發前往搜索前,再次發訊提醒鄧「不要碰就對了」。

鄧福鈞透過楊的通風報信,掌握到群聯的利空內線消息,同日以融券放空群聯170張,隔天群聯發布遭搜索的重大訊息,4天後鄧融券回補,共獲利1100餘萬元。

楊審理時否認犯罪,稱當時市場上就有群聯作假帳的傳聞,他傳的訊息內容並未指明是群聯,目的只是要鄧避開IC類股,不要交易就沒有損失、風險,他也否認有傳饅頭人貼圖。

但北院一審認定事證明確,判2人有罪,批楊忝受國家俸祿,為圖私利而洩密,有辱官箴清譽,審理時又翻供,執意曲解事實,以僥倖投機的心態誤導偵審,重判3年2月;上訴二審後,高院審理認為2人均已繳回犯罪所得,酌減刑度改輕判。

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今認為,二審未讓上訴人陳述上訴要旨,以致無從確認上訴範圍,訴訟程序違背法令;且二審既然認定楊肇忠以現股買進中信金控股票、交易元大MSCI金融,不構成內線交易,卻又將此合法行為,當作楊有內線交易長虹建設股票犯意的佐證,證據與理由矛盾;鄧福鈞的犯罪所得1104萬元,二審未依證交法新制,查明是否應發還被害人或第3人,就直接宣告沒收,調查未詳盡、理由欠完備,因此發回更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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