擔心超速被罰 國道內側開90公里...收到龜速罰單
男子在國道內側時速90公里,收到龜速罰單3000元。(記者蔡政珉翻攝)
〔記者蔡政珉/苗栗報導〕苗栗縣張姓男子開車行經國道4號豐原往清水方向,因發現避車彎有警車測速,開在最內側的張男下意識減速,沒想到反而被警方測速槍測得車速僅有90公里,收到一張3000元罰單。
張先生說,因常行經國道4號,知道最高速限僅100公里,結果碰到警方測速,擔心超速被罰,結果卻換來一張龜速罰單,他強調,應該有影片佐證他車速過慢,將提起行政訴訟。
警方表示,一般行駛國道最內側車道必須是小型車,且必須以最高速限行駛,若為國道4號,應該是以100公里行駛,國道警方應該也是依規定告發,但若張男提起訴訟,就要看法官如何認定。張先生則認為,警方舉動有點擾民,表示一定會爭取權益到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