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爽牽車也被酒測!他怒告警察 糗多賠300
周姓男子不滿不到10公尺的距離被酒測,怒告警方違法酒測,結果看了監視器畫面無言。(資料照,記者王捷攝)
〔記者王捷/台南報導〕「明明是牽車!警察硬要給我酒測」,周姓男子憤怒抱怨警方違法酒測,提出行政訴訟。警方提供監視器影像,法官發現「關鍵畫面」,駁回告訴。
去年10月晚間,周男到隔壁鄰居家喝酒,當時他剛從他處返回,先將機車停在鄰居家門口,兩人把酒言歡一路聊到凌晨2點左右才離開。周男為了不告成鄰居的困擾,想把車牽回家,他跨上機車、發動引擎、打開車燈在騎樓上騎了一小段,立刻被巡邏的警方發現。
周男發現警員靠近,立刻熄火跳下車用牽的,但警員認為他涉嫌公共危險罪,要求周男酒測,但周男認為,他沒有騎車,只是牽車,兩方因為對酒駕的認知不同吵了起來,警方因此開了拒測罰單。
但周男不認為警方有拍到他騎車的畫面,不認他有酒駕,也不會有拒測的問題,因此打行政訴訟告警察,結果開庭時,警員到場,當庭勘驗監視器畫面,顯示周男在人行道上剛騎了一小段路,看到警車才馬上熄火,跳下車用牽的,雖然距離目的地不到10公尺,但已經有可能發生危險,而且人行道也算是道路,法官做出駁回周男上訴,要求周男付300元裁判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