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詐欺慣犯作生意 小心計中計連環騙
台中地院依詐欺罪判蕭男8月徒刑,不法所得6萬1800元沒入。(示意圖)
[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]詐欺慣犯蕭男因投資謢膚店而積欠「阿修」約90萬元,對方催討甚急,蕭虛構「許代書」之人,表示已透過許代書處理這筆債務,會提供支票清償債務,但需先支付保證金及手續費,黃依指示匯款6萬1800元,還是沒有取得任何支票,又損失一筆,台中地院依詐欺罪判蕭8月徒刑,不法所得6萬1800元沒入。
判決書指出,蕭男(37歲)在2016年間線上遊戲結識黃男,雙方有金錢往來,也邀約投資謢膚店,因而積欠黃數十萬元(尚餘債務89萬餘元),黃一再催促債務,蕭另生一計,虛構「許代書」之人,表示已透過許代書處理這筆債務,會提供支票清償債務,但需先支付保證金及手續費。
蕭男還用他人手機門號以「許代書」名義傳簡訊給黃,向黃擔保此事,同時催促黃要拿到錢就趕快匯保證金及手續費,黃分4筆匯款6萬1800元給蕭,但事後遲遲沒收到任何支票,也不知「許代書」是何許人!才知又受騙了。
法官發現,蕭男有多次詐欺前科,最近一次被判處3年徒刑定讞(邀約投資遊戲點數買賣,向林某詐得688萬,及向陳詐得95萬元),仍不知悔改,未記取教訓,屢次施用詐術騙人錢財,念其坦承犯行,此案犯罪所得不高,量處8月徒刑,不法所得6萬1800元沒入或追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