騎電動機車拒測收18萬罰單 騎士大驚:怎麼這麼貴
台中市警方連續3天酒駕大執法。(記者許國楨翻攝)
首次上稿 12:30
更新時間 18:24
〔記者許國楨/台中報導〕因應酒駕新法上路,台中市警方連續3天酒駕大執法,共取締酒駕違法(規)件數1百多件,其中有民眾酒後騎電動機車遇攔查拒測,收到18萬元拒測罰單當場傻眼驚呼,怎麼這麼貴;還有騎士吹氣接受酒測結果超標被送辦,警方強調,電動機車同樣是動力交通工具,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免荷包大失血。
交通大隊今天公布這3天大執法的統計數據,共計取締酒駕違法(規)件數131件,其中(1)酒駕告發(未達0.25)件數:34件。(2)達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之件數:72件。(3)拒檢、拒測告發之件數:13件。(4)同車共責乘客告發之件數:8件。(5)慢車酒駕告發件數:4件。
其中的慢車也就是腳踏車部分,一旦酒測超過0.15毫克,可處罰6百到1千2百元的罰鍰,拒測則從原本的1千2百元罰金提高到2千4百元;期間也有3位民眾誤以為酒後騎電動機車罰則較輕拒測,結果收到18萬元拒測罰單當場傻眼驚呼,怎麼這麼貴。
也有一位民眾同樣誤解放心呼氣接受酒測,結果超標被依公共危險送辦,當場捶胸跳腳;警方表示,按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只要拒測就罰18萬當場扣車,同時吊銷駕照,3年內不得考領,拒測再犯第二次罰36萬,若是拒測第三次以上,按次加罰18萬,且只要拒測再犯就吊銷駕照,5年內不得考領。
而有民眾鑽漏洞或是對法令認知不夠,誤以為酒後騎電動機車比照腳踏車等慢車,殊不知電動機車同樣是動力交通工具,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免荷包大失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