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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車撞上路旁車子秒開溜 三寶大媽:不知撞車

張女倒車直接撞上甘男愛車。(記者許國楨翻攝)

張女倒車直接撞上甘男愛車。(記者許國楨翻攝)

2019/06/30 13:10

〔記者許國楨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甘姓市民將車子停放住處前巷子無端遭撞氣的報案,警方根據車號以車追人通知肇事的張姓大媽到案說明,她表示當晚看完醫生準備回家,不知道有碰撞到他車,但警方從監視器發現,張女倒車不慎撞上甘男愛車後,撞擊力道讓車身劇烈晃動,她卻隨即切換前進檔駛離,說詞實在讓人難以信服。

甘姓車主日前向第三分局交通分隊報案,表示將愛車停在南區忠明南路住家巷子前,當天從自家監視器發現,有輛車子倒車撞上愛車,卻沒有停留處理就直接離去,希望警方揪出肇事者好向對方求償,警方獲報立即調閱監視器很快掌握相關車牌號碼,請59歲的張姓女駕駛到案說明。

張女說,當時身體不舒服看完醫生欲返家時,發現自家前方路段正在施工,因此她才想沿著原路倒車出去,不知道有碰撞他車;但警方從監視器發現,張女在事故地點倒車不慎撞上甘男愛車後,撞擊力道還讓車身劇烈晃動,張女卻隨即切換前進檔駛離。

而她事後卻稱不知道有肇事,實在讓人難以信服,且倘若真的不知道發生碰撞,理應會繼續倒車,而非發現有「障礙物」後換成前進檔直接離開,警方不採信張女說詞,依規定舉發。

分隊長蔡興邦表示,張女倒車因故撞上路旁車輛,事故後未依規定處置,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,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,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;逃逸者,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,將針對張女逃逸行為依規定舉發。

張女肇事後直接駛離現場。(記者許國楨翻攝)

張女肇事後直接駛離現場。(記者許國楨翻攝)

張女後車尾有明顯撞痕。(記者許國楨翻攝)

張女後車尾有明顯撞痕。(記者許國楨翻攝)

甘男車頭因此受損。(記者許國楨翻攝)

甘男車頭因此受損。(記者許國楨翻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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