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藐視法律!14年酒駕6次 醉男終於判入監

台中市李姓男子14年酒駕6次 終於被判入監。酒測臨檢示意圖。(資料照)

台中市李姓男子14年酒駕6次 終於被判入監。酒測臨檢示意圖。(資料照)

2019/06/27 21:02

〔記者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李姓男子從2004年至2017年間犯下酒駕5次,最誇張的是在2008年,短短3不到3個月,他兩度酒駕且兩次都出車禍,2017年8月他又犯下第五次酒駕,法院判刑6月,可易科罰金18萬元,不料,還不到1年,他又於去年第六度酒駕,而且出車禍差點撞死,住進加護病房倖免於難,他卻辯稱說,自己並無酗酒,而是思念亡妻心情鬱悶而借酒消愁,聲明輕判免入獄,法官卻認為這不是酒駕的藉口,李男藐視法律規範、不能再輕縱,依公共危險罪判他入獄7個月確定。

判決書指出,李男之前的5次酒駕記錄,依序是2004年8月被警察攔檢,法院判拘役50日,易科罰金5萬元,第二次是2008年9月,他酒駕撞車肇事,法院判刑4月,易科罰金12萬元,事隔不到3個月,他又於同年12月酒後駕駛小客車肇事,法院對他的第三次酒駕(第二次車禍肇事),同樣判刑4月,易科罰金12萬元。

2010年4月1日愚人節,李男第四次酒駕被攔查,法院判刑6月,易科罰金18萬元,2017年8月他又第五次酒駕被攔檢,法院也是判6月,易科罰金18萬元,他繳納共65萬元罰金,並沒有入獄。

翌年(2018年)6月21日傍晚,李男酒後騎機車於中市沙鹿區,與徐姓男子駕駛的汽車相撞,徐男未受傷,李男卻撞得很慘,一度命危進入加護病房,觀察17天後轉入普通病房,又住了48天才出院,對於第六次酒駕(第三次肇事),台中地院認為「不宜再予輕縱」,判刑7個月,必須入獄。

李男上訴二審,宣稱自己並無酗酒惡習,而是妻子在2018年3月過世,他思念亡妻,心情鬱悶而飲酒,另外,他的健康差,車禍再加上罹患癌症手術,體重僅剩40多公斤,躺在醫院兩個月(65天),等於是坐牢兩個月,聲明輕判徒刑6月,讓他可繳納罰金免入獄,二審法官卻認為,思念愛妻並非酒駕的理由,據此維持原判,必須蹲苦窯7個月,全案確定。

☆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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