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裕台12億潛逃20年 劉振強獲判無罪
2019/06/27 17:23
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經濟要犯劉振強被控掏空裕台公司12億資產,檢察官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將他起訴;但他1998年逃亡美國,在美涉入跨國犯罪遭逮服刑,去年11月8日在調查人員押解下返台歸案,結束20年逃亡生涯。士林地院今審結掏空裕台公司一案,判劉振強無罪,可上訴。
起訴指出,1995年間劉振強胞兄劉憶辰在裕台公司,因海產生意無法回收貨款,眼見公司持續虧損,決定改與中國做鋁錠生意,但兩岸當時無法直接貿易,劉憶辰與擔任肯因茲國際開發公司負責人的胞弟劉振強,利用肯因茲在香港的關係企業偽造載貨證券,兩年期間詐取裕台貨款共12億2600萬元。
劉振強早在1992年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,當時得知士檢將發動偵查的風聲,隨即潛逃美國,士院1999年間對劉振強發布通緝。劉振強2005年遭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,被依跨國販毒、走私假菸及偽鈔等罪,判刑13年,去年7月16日服刑完畢;他另被查出向美方申請居留時,隱瞞在台竊盜前科,遭加州移民法庭裁定撤銷居留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