檳榔西施嗆人妻「妳不能滿足他」 自拍淫照外流還挨告賠錢
〔記者張瑞楨/台中報導〕現世報!台中市經營檳榔攤的廖姓檳榔西施,與已婚張姓男子通姦,還自拍性愛淫照,傳給張男的元配,嗆聲「妳不能滿足他喔,好好檢討一下」、「悲哀的張太太」,不料,兩人感情生變,廖女想分手,張男竟散佈裸體性愛照,還加註廖女是「妓女」,更糟的是,廖女還被元配告上法院索賠150萬元,廖女態度丕變,宣稱是被張男性侵害,法官認為廖女一再奚落羞辱元配,卻自稱被性侵害,說法過於矛盾,判決廖女應賠償30萬元,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30多歲獨自扶養子女的廖女,2016年5月經營檳榔攤,與從事檳榔攤加盟的已婚張男有染,廖女很囂張,拍攝與張男的性愛照片,再把照片於2017年1、2月傳給張男元配,挑釁嗆聲「妳不能滿足他喔」、「他昨天還揪我過夜,妳會有機會再傷心欲絕」、「不要連老公都伺候不好」、「他胃口很大」,「妳有開始幫他補身體了嗎?他昨天很弱啊」、「悲哀的張太太」。
廖女卻沒想到,自己恣意妄為的言行會有現世報,2017年2月兩人情感生變,廖女有意分手,張男卻把廖女性愛裸體照片,傳到LINE群組分享眾人,還加註廖女是「妓女」(張男散布猥褻影像罪判刑6月,易科罰金18萬元),更慘的是,張男的元配對廖女提起刑事與民事訴訟,刑事審理中,民事則索賠150萬元。
廖女不否認拍攝通姦淫照,但她辯稱2016年底,她得知張男已婚,就與張男斷絕往來,但因張男從事檳榔攤加盟工作,她是下游檳榔攤,擔心被取消加盟,無法扶養小孩,才會被張男性侵害。
台中地院卻認為,廖女宣稱2017年1月被張男性侵害,卻於被性侵後1、2個星期,傳淫照與訊息嗆元配,還指張男「胃口很大」,廖女說詞與行為矛盾,不過,對要獨自扶養子女的廖女而言,求償150萬元太高,判決廖女要賠償元配30萬元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