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撿到6張人民幣紙鈔銀行兌換 被確認偽鈔一審判1年2月

男子拿人民幣偽鈔到銀行兌換,被南投地院法官判刑1年2個月。(記者陳鳳麗攝)

男子拿人民幣偽鈔到銀行兌換,被南投地院法官判刑1年2個月。(記者陳鳳麗攝)

2019/04/09 11:28

〔記者陳鳳麗/南投報導〕南投縣43歲張姓男子是在前年11月底,持6張面額100元的人民幣紙鈔,到台灣銀行南投分行要兌換成新台幣,胡姓行員將6張人民幣紙鈔用驗鈔機檢驗,確認是偽鈔後報警。張男供稱他是在台中市某空屋清理垃圾時,在垃圾桶內撿到,不知是偽鈔,南投地院以偽造有價證券罪名,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。

張姓男子有公共危險等前科,目前又因其他案子在投台中監獄南投分監執刑,他是在前年11月底,拿了6張面額100元的人民幣(折合台幣約2754元)到台灣銀行南投分行兌換,行員其實用目視就感覺怪怪的,後來用驗鈔機一檢驗確定是偽鈔,趕緊報警,並用一些理由將張男留下,等警方到場後交其帶回處理。

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去年起訴後,南投地院法官審理時,張男向法官辯稱,他是在清理台中市一間空房內的垃圾時,在房間內的垃圾桶撿到這幾張人民幣,根本不知是偽鈔,所以才會大方地拿去銀行兌換。

南投地院法官審理後,認為張姓男子自稱撿拾垃圾桶內的人民幣,若流通到市面,將危害社會金融秩序和交易安全,因他犯案前同一年才因公共危險案被判刑3個月,易科罰金執行完畢,此次犯案屬累犯,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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