矯正署推日間幼兒園計畫 獄中幼兒也能享有學習權
2019/04/04 00:08
〔記者吳政峰/台北報導〕部分女性受刑人攜3歲以下的幼兒入監服刑,反犧牲小朋友的正常學習權,矯正署基於兒童權利公約精神,決定施行幼兒日間送幼兒園的計畫,讓這些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也能出監上學,享有應得的權益。
矯正署指出,矯正機關終究不是以幼兒為主的環境,基於刑止於一身及實踐兒童權利公約,均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,因此設計出「2歲以上的受攜幼兒於日間送托幼兒園方案」,4月初於桃園、台中及高雄3所女子監獄施行,目前共計有8名幼兒於日間外出至幼兒園就讀,接受與一般兒童無異的受教機會,指導生活常規及提供各項身心發展之學習,以利回歸家庭的銜接。
此外,矯正署2017年與中國信託反毒教育基金會攜手推動「強化矯正機關攜子入監處遇措施合作方案」,由該基金會捐贈379餘萬元,提供矯正機關延聘保育人員、增加親職教育與幼兒發展處遇課程,以及改善保育室設施設備,今年更捐贈467萬餘元,加碼於桃園、台中及高雄3所女子監獄延聘全職保育人員,教導被收容的母親學習照護及撫育技巧,並規劃建置戶外兒童遊樂設施,提供幼兒更多的活動空間。
法務部長蔡清祥強調,雖然監獄積極建置幼兒友善環境,但監獄畢竟不是正常撫育機構,幼兒還是應在監外才能獲得足夠的照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