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方對已故嘉市議員廖天隆提當選無效之訴 嘉義地院駁回
嘉義市議員廖天隆生前到嘉義地院出庭情形。(資料照)
〔記者丁偉杰/嘉義報導〕嘉義市議員廖天隆上月17日燒炭自殺身亡,他於去年底競選議員連任期間所涉及賄選案,被嘉義地檢署提起民事當選無效訴訟,廖委任律師主張廖已死亡,認為繼續訴訟不合法,要求法院駁回當選無效之訴,嘉義地院今天上午作出裁定,駁回檢方當選無效之訴。全案可抗告。
對此,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獲悉後表示,會在裁定送達後10日內提起抗告。他說,本案訴訟標的無法繼承有爭議,且依選罷法規定,有落選頭遞補的問題,認為本案有訴訟利益的必要性。
嘉義地院法官兼發言人洪嘉蘭說,合議庭裁定理由為,廖天隆死亡,已無權利能力及當事人能力。而依選罷法舉行的選舉,其當選資格,乃一身專屬權利,當選資格專屬於廖個人,廖之繼承人無法繼承,故無從依民事訴訟法規定承受訴訟。本案在嘉義地院審理以來,已經開過2次庭。
洪嘉蘭表示,因為這種欠缺當事人能力的情形是不能補正的,檢方提起的本件訴訟,在程序上不合法,嘉義地院依民事訴訟法規定,駁回其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