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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槍與殺人有關聯...誤射死姪女 2罪合判18年6月

王嫌(中)誤殺姪女,法官認為持槍和殺人有關聯性,故兩罪刑期合計,應執行18年6個月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6萬元,褫奪公權7年。(資料照,記者劉濱銓翻攝)

王嫌(中)誤殺姪女,法官認為持槍和殺人有關聯性,故兩罪刑期合計,應執行18年6個月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6萬元,褫奪公權7年。(資料照,記者劉濱銓翻攝)

2019/02/27 17:27

〔記者陳鳳麗/南投報導〕南投魚池鄉60歲王姓男子前年10月返鄉,深夜與外甥女發生口角,住附近的王姓姪女來勸架,王男怒火中燒下開槍,卻射中王女背部,導致傷重身亡,王男被起訴後辯稱自己有精神病,惟醫療鑑定排除說法,且法官認為持槍和殺人有關聯性,故兩罪刑期合計,應執行18年6個月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6萬元,褫奪公權7年。

60歲的王姓男子是在前年10月16日深夜,因不滿賴姓外甥女住在其旁邊,且其小孩哭鬧,兩人發生口角,他即揮拳毆打賴女,住附近的王姓姪女聽到吵架聲而出來勸架,王男盛怒下回屋裡拿出改造手槍,朝賴女的房子客廳開槍,打中站在客廳門邊的王姓姪女背部,子彈貫穿胸部從左胸竄出,王女倒地不起送醫不治。

王男逃亡10多天後被逮,南投地檢署去年3月依殺人和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等罪嫌起訴,並求處重刑。

南投地院近日判決,其中王男非法持有槍械罪判3年8個月徒刑,殺人罪判15年6個月有期徒刑,過去數罪合併量處應執行刑時,常有打折的情況,惟該案法官認為持有槍彈才會殺人,兩罪有關聯性,因此刑期合計,共18年6個月,併科罰金6萬元。罰金若易服勞役,以1000元折算1天。因殺人危害社會治安甚鉅,故宣告褫奪公權7年。

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,王男曾辯稱他長期受精神病困擾,且開槍當日服用FM2藥物和喝酒,導致思慮降低,惟精神鑑定顯示犯行應與情緒與衝動失控有關,並未受精神障礙影響,故不予採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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