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道驚見恐慌男「大體」輾過去 妙齡女報警落跑被移送
肇事車輛有受損,駕駛人報警後離開現場。(記者顏宏駿翻攝)
〔記者顏宏駿/彰化報導〕天人交戰0.01秒!昨天(11日)清晨,韓姓男子在國道1號中山高北上路段恐慌症發作,打算換手再開,下車卻遭數輛車撞上,輾壓得血肉模糊。警方已經找到2名輾壓的駕駛人,其中一名妙齡女明明已經看見車道橫躺著一具遺體,但當時她時速超過100公里,驟然煞停恐造成更大車禍,只好輾壓過去,當下她急忙報警,結果警方到場時,她已落跑,雖然是她通知警方發生此案,但仍觸犯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致死,今被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。
這名廖姓女子只有25歲,才剛牽新車沒多久,昨天清晨經過肇事路段時,驚見路面橫躺一具「人體」,當她看出是人時,已經來不及,如果切到其他車道或驟然停車,恐發生更大的車禍。
她向警方說,現場十分昏暗,她別無選擇,只有壓過去,如果驟然煞停,一定被後車撞上,當她知道輾到人後就靠邊停路肩,隨即打電話報警。但國道警察第三隊員警到場,廖女已經「不見蛋」。
警方說,國道輾到異物時,應緊抓方向盤並放開油門避免失控,打故障燈提醒後車注意,停靠路肩後,於後方後方100公尺處擺放故障警示牌,人員站到路肩外側,並面向來車方向注意車況,待國道警到場後進行處理。
警方說,廖女雖有報警,但報完警後就置之不理,是警方後來再找到她,她才承認有輾到人,她在第一時間下車查看,發現車下沒有卡異物,車子可以開動,就逕行開走,這是錯誤作法,照理,她發現車子有被擦撞的痕跡,又已經報警,就應留在原地,她並非不相干的第三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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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道横躺一具人體。(記者顏宏駿翻攝)
車子底部有死者肉屑。(記者顏宏駿翻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