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場地磚龜裂高低差0.1 公分害婦人摔斷腿 法官判賠14萬
知名賣場有一塊磁磚龜裂,出現0.1 公分高低差,害60歲謝姓婦人摔斷腿。基隆地院認為,應該設置警告標誌,提醒消費者注意,避免再發生意外。(記者林嘉東攝)
〔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基隆一家知名賣場內有一塊磁磚龜裂,出現0.1公分高低差,害60歲謝姓婦人摔斷腿。基隆地院判業者敗訴,應賠償謝婦台幣14萬890元。
謝姓婦人起訴主張,前年9月間消費時,一走進賣場,右腳踢到L型裂縫的龜裂地磚後摔倒,致髕骨粉碎移位閉鎖性骨折及左側前胸壁挫傷。
60多歲的謝婦指出,她踢到的龜裂地磚為長約5公分、寬約3公分、縫距約0.5公分與高低差約0.15公分的L型裂縫,裂縫雖不大,裂痕前緣處凸起,害她右腳尖踢到後摔倒送醫手術,謝婦因此向業者求償手術醫藥費、看護費與醫療輔具等開銷及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共22萬890元。
業者主張,謝婦跌倒處的地磚雖有破損,但以手觸摸破感受不到高低差,行走在破損地磚上,完全不會察覺與其它地磚有何區別。
此外,謝婦跌倒後,業者找鋪設的有福企業社以水平儀器檢測後,測得地磚的高低差為0.1 公分,符合賣場鋪設地磚驗收標準。
法院認為,謝婦與業者都認為破損磁磚有0.1公分的高低差,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提供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同時,要能確保消費空間與附屬設施的安全性;破損磁磚的高低差既然可能造成消費者不慎踢到而跌倒,業者應該在明顯處設置警告標示,提醒消費者注意。
判決強調,業者未盡確保消費者在賣場消費的安全性,致消費者跌倒受傷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,考量謝婦醫療開銷與所受精神損害應賠償14萬890元。
賣場公關經理欒美雲受訪指出,意外發生後,公司員工除了協助謝婦就醫外,還有帶禮盒到醫院探視謝婦,但雙方協調賠償金額過程並不順利,才會對簿公堂,刑事部分已不起訴;民事部分則敗訴,公司會再研究看看是否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