鳥松農會代表遭狙殺斷臂亡 主嫌判刑15年定讞
高雄市鳥松農會代表陳讚壽,前年4月遭埋伏狙殺、砍斷右臂致死,歹徒還帶走他斷臂丟掉,主嫌鄭朝云一度潛逃中國但被逮遣返;一審依重傷害致死罪將他判刑9年,二審改依共同殺人罪改判15年,最高法院今駁回鄭男上訴定讞。(資料照)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高雄市鳥松農會代表陳讚壽,前年4月遭埋伏狙殺、砍斷右臂致死,歹徒還帶走他斷臂丟掉,主嫌鄭朝云一度潛逃中國但被逮遣返;一審依重傷害致死罪將他判刑9年,二審改依共同殺人罪改判15年,最高法院今駁回鄭男上訴定讞。
不過,這起斷臂殺人案的動機與成因至今仍是個謎,法院也查不出來,歷審判決都只載明主嫌鄭男與死者有不詳原因的「糾紛」,共犯3男只知鄭和陳有糾紛,但不知所以然,鄭則是矢口否認教唆犯案,不承認有糾紛;但案發時警方排除情殺及選舉糾紛,懷疑是賭博紛爭。
前年4月23日深夜,鳥松區農會代表陳讚壽被人發現倒臥在鳥松區一處廟宇前,右手臂被砍斷,卻不見斷臂,倒臥血泊,失血過多身亡。
警方調閱監視器偵辦,查出陳讚壽生前騎機車,遭一黑一白2輛轎車堵路行凶;警方以車追人,偵辦一個月後破案,逮捕參與犯案的41歲吳國銘、30歲許政翰、42歲李巨政,3人供出教唆行兇的45歲主嫌鄭朝云,但鄭男在案發後第3天就搭機潛逃中國。檢方對鄭男發布通緝令,前年9月19日鄭在中國被公安逮捕,遣返台灣。
一審橋頭地院審理時,吳等3人供稱是鄭男與陳讚壽有糾紛,找他們3人和另4名不詳身分的男子,駕2部車埋伏堵住鄭男平日騎機車必經之路,其中2男壓制陳男,另1男持刀砍下陳的右手臂到手掌,並帶走斷臂丟棄,到案3人都說自己沒動手,動手的3人都未到案,身分迄今不詳。鄭男則是完全否認涉案。
一審將鄭朝云依重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,吳國銘3人依共同傷害罪各判1年至1年2月,檢方與4人都上訴;二審高雄高分院去年11月駁回吳國銘3人的上訴,維持原判定讞,但鄭朝云則是變更法條,改依共同殺人罪加重改判15年。
鄭上訴三審,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判決沒有違誤,今駁回上訴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