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全戀童狼一犯再犯 須入獄服刑22年
2019/01/27 09:05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曾擔任保全的戀童狼歐陽大智,10多年前曾因性侵男童並拍裸照而入獄,他出獄後故態復萌,又對多名男童伸出狼爪,判他11年徒刑定讞,檢警審閱他留存的猥褻照片,另查出他還對4名未曝光的被害男童下手,高等法院去年再判他12年徒刑定讞,檢方聲請定執行刑,高院裁定他共犯49個強制性侵及猥褻罪,合併應執行22年徒刑。
此案遺憾之處在於,一名受害男童阿傑(化名)的母親,因自責所託非人,已輕生辭世,被害家屬對歐陽大智提出100萬元民事求償,一審雖判准,但高院審理期間,他卻甩賴擺出一付「沒錢可賠」的態度,令家屬氣結。
37歲的歐陽大智,自13年前在北市信義區某知名豪宅擔任保全開始,即趁下班時間陸續對多名幼童伸出狼爪,共5名僅就讀幼兒園或國小的男童受害,他也因此被判刑4年6月,入獄接受強制治療,直到2014年才刑滿出獄。
未料,他出獄後惡性不改,結識身為單親媽媽的網友後,得知對方忙於工作,無暇接送及照顧幼兒,竟假好心表示願意幫忙接送,趁機多次猥褻男童,還強逼男童口交或肛交,犯後還拍下男童的裸照留存。
歐陽大智到案後辯稱,自己年幼時曾被性侵,還被詛咒「若長大不性侵其他小朋友、會車禍而死」,試圖合理化其犯行,最後被依強制性交、拍攝猥褻物等罪,判刑11年定讞;檢警過濾歐陽大智扣案的照片檔,查出他另對4名未曝光的男童下毒手,再依強制猥褻等罪將他起訴,高院去年3月再判他12年徒刑定讞。
由於歐陽大智接連因性侵男童案分別被判刑11年及12年,高檢署向高院聲請定應執行刑,高院認定歐陽大智涉犯強制性交、猥褻等49罪,裁定他應執行22年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