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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!抗議司法不公 8旬翁從台中騎到苗栗地院外「靜躺」

吳姓老翁在苗栗地方法院院區外的人行道靜躺抗議。(記者彭健禮翻攝)

吳姓老翁在苗栗地方法院院區外的人行道靜躺抗議。(記者彭健禮翻攝)

2019/01/23 17:03

〔記者彭健禮/苗栗報導〕台中市81歲吳姓老翁20多年前與人合資近2400萬元買地,後來發生糾紛,去年控告2名合夥人侵權,求償800萬元,但苗栗地方法院法官認定是合夥契約,應先聲請合夥清算訴訟,駁回老翁告訴;老翁不滿,常自台中沙鹿騎機車到苗栗地院抗議,經勸說,老翁依舊故我,今天轉到法院外人行道靜躺,引發路人側目。

苗栗地方法院發言人、民事庭長宋國鎮說,吳姓老翁與人出資購地,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,後來土地被登記名義人分割出售,其餘部分被抵押拍賣,吳姓老翁主張侵害其權利。但法官認為,這是合夥財產,應清算或由合夥主張權利,吳姓老翁不能以個人名義來告。簡單說,是吳姓老翁「告錯了」。

宋國鎮說,吳姓老翁後來又再提起告訴,直到今年1月17日,終於達成清算和解共識,吳姓老翁也與被告達成和解,要清算合夥財產。

吳姓老翁說,他於1996年底跟李姓、黃姓男子,各出1/3、合資近2400萬元,購買苗栗縣通霄鎮一筆土地,2名合夥人未經他同意,分割部份土地變賣約1400萬,剩餘部份設定抵押,後來遭法院拍賣。他控告李、黃2人侵害他的權利,主張賠償800萬元。

但苗栗地院於去年6月駁回吳姓老翁的告訴,他認為法官不公,損害他的財產權益,去年底開始,常騎著機車、帶著助行器,從60多公里路程外的台中沙鹿,騎到苗栗法院大廳,席地靜坐抗議,直到法院於傍晚5點下班後才肯離去。

老翁也因遭驅離,日前轉移陣地,到院區外的人行道,靜坐、靜躺抗議,縱使警方多次勸說帶回派出所溝通,老翁仍堅持回到法院,到等到完成清算程序,司法還他公道那一天。

吳姓老翁在苗栗地方法院院區外的人行道靜躺抗議。(記者彭健禮翻攝)

吳姓老翁在苗栗地方法院院區外的人行道靜躺抗議。(記者彭健禮翻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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