竊對手太陽能導電鋁漿機密 磐采負責人與4幹部遭訴
〔記者蔡彰盛/新竹報導〕上櫃公司磐采負責人 李忠訓與部屬共謀透過對手碩禾公司內應,取得太陽能導電鋁漿機密資料,內應甚至利用碩禾的實驗設備,替磐采調製鋁漿樣品再攜出,事後李忠訓給2名內應共250張股票。新竹地檢署依違反營業秘密法「以竊取之不正方法而取得營業秘密後進而使用」罪嫌,將全案提起公訴。
起訴書指出,上櫃公司磐采考量光碟產業日漸式微,為求轉型,負責人李忠訓、白姓副總兼董事、沈姓總經理兼董事、曾姓業務經理、胡姓採購總務共同謀畫透過碩禾內應,取得太陽能導電鋁漿機密資料。
趙男於2014年3月至8月遭查獲為止,接續將碩禾公司太陽能導電傳統鋁漿、配方成分、研發歷程、實驗數據等機密資料,透過口述、LINE群組、電子郵件與文字手稿等方式交付磐采使用,實體手稿或樣品則透過羅女轉交。
取得碩禾營業秘密資料後,李忠訓再責成白男負責的研發部門依據個別客戶需求,微調鋁漿配方進行最佳化測試,研發成果出爐後則送往昱晶能源與茂迪,進行產品測試與認證。
李忠訓等人原規畫趙男至磐采協助調整太陽能導電鋁漿研發,然因趙男因碩禾、磐采為同業競爭對手關係而多有故慮,遂改為利用碩禾實驗設備,替磐采調製鋁漿樣品,將調製後罐裝樣品放在碩禾指定地點,再由羅女攜出碩禾。曾女則主動聯繫見面時間,與羅4度相約在超商、湖口休息站等處所,收取趙男替磐采調製完成的樣品後,攜回磐采。
李忠訓為支付趙、羅二人協助竊取碩禾營業秘密的代價,與磐采股東商議後,提供磐采股票給趙150張、羅100張。
因碩禾於2014年下半年起陸續自業界及供應商,獲悉磐采要求提供碩禾生產之玻璃粉等消息,經調查後發覺趙男有擅自攜出鋁漿成品行為。經趙求助,李忠訓旋即召開緊急會議,指示下屬立即配合銷毀所有涉嫌侵害碩禾營業秘密的相關跡證,並由沈負責介紹律師為趙辯護,務必安撫趙勿供出磐采為幕後金主及主使者,力保磐采相關人員不會曝光,而繼續使用自碩禾取得之鋁漿配方營業秘密。
檢方表示,磐采透過竊得碩禾的營業秘密,藉以研發出太陽能導電鋁漿產品SA003、 SA005等,節省大量人力物力並快速縮短技術差距,搶占產品市場從事不公平競爭,因此獲得利益,並對碩禾造成損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