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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女戰9男「6小時不斷電」性愛趴 主辦保母判刑

未婚的王姓保母(左)在新北市土城摩鐵舉辦群交趴,她稱至少已辦過3次。(資料照)

未婚的王姓保母(左)在新北市土城摩鐵舉辦群交趴,她稱至少已辦過3次。(資料照)

2019/01/03 14:39
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32歲王姓保母在某臉書社團刊登訊息,號召「6小時不斷電」性愛趴,並找來49歲的劉姓女子一起賣淫,吸引9男參加,新北地院依圖利媒介性交罪,判王女4個月徒刑,緩刑2年,並接受法治教育5場,可上訴。

檢警調查,去年5月19日,王女在某臉書社團刊登性愛趴訊息,內容指預計會有4名女子參加,分別是28歲及30歲的大C與大D優質正妹人妻、18歲大D嫩妹,另一個就是自己,男生預計20至25人,每人參加費3500元,還指「女生希望做整晚、嫌貴不要來」等。

9名男網友見到訊息後馬上與王女聯繫,匯款2000元訂金,但王女僅找到一名49歲的劉姓女子同意加入淫趴。

同月26日晚間6時許,性愛趴在新北市土城區Q摩鐵登場,王、劉2女分頭對戰9男,直到晚間11時許,警方根據臉書訊息到摩鐵臨檢,查獲10個已用過保險套、11個未用過的保險套、衛生團紙等證據。

王女坦承犯行,她涉犯刑法妨害風化罪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被起訴,至於劉女與9名則依「社維法」裁罰。

法官審理後依妨害風化罪判刑,考量她有悔意前無犯罪紀錄,素行良好,給予緩刑2年,但須接受法治教育5場。

王女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,法官則認為,該社團是不公開社團,僅有社團成員可看見貼文,社員加入則由版主或管理員篩選,並證據顯示有未成年成員,警方到場時也未查獲有未成年者加入淫趴,此部份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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