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薑母鴨酒駕肇事 女替母頂罪判拘役20日
戴婦吃含有酒精的薑母鴨開車肇事,戴婦女兒頂罪,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戴婦有期徒刑2月,得易科罰金6萬元;戴婦女兒依頂替罪判處拘役20日,得易科罰金2萬元。(記者陳慰慈攝)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53歲戴姓婦人在住處吃含有酒精的薑母鴨,事後開車載友人外出,未料車子才開出自家社區停車場,就撞到兩台直行機車,害騎士受傷倒地,戴婦23歲女兒得知後,擔心媽媽酒駕被發現,連忙到現場自承是駕駛,新北地院日前依公共危險罪判戴婦有期徒刑2月,得易科罰金6萬元;戴婦女兒依頂替罪判處拘役20日,得易科罰金2萬元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去年1月29日晚間7時許,戴婦在住處吃完薑母鴨後,開車載友人外出,結果車子一開出停車場,就與兩台機車發生擦撞,兩名騎士倒地受傷,戴婦女兒原在家睡覺,得知此事後連忙衝下樓關切,並於警方到場處理時,謊稱是駕駛,並接受酒測,戴婦察覺事態嚴重,連忙澄清女兒是幫她頂罪,警方對戴婦酒測,測得酒測值為0.29毫克。
法官考量母女無前科,坦承犯行,被害人對過失傷害部分亦表示不願追究,犯後態度良好,因此判處均得易科罰金之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