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大頭管不住小頭 男撿屍酒醉女友人代價是...

吳男與女友人相約到KTV唱歌,見女友人酒醉,把她帶到旅館硬上,新北地院考量兩人和解,依乘機性交罪判吳男有期徒刑2年。(記者陳慰慈攝)

吳男與女友人相約到KTV唱歌,見女友人酒醉,把她帶到旅館硬上,新北地院考量兩人和解,依乘機性交罪判吳男有期徒刑2年。(記者陳慰慈攝)

2018/12/28 15:53
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吳姓男子與女性友人相約到KTV唱歌,竟趁女友人酒醉後,將她帶到旅館硬上,翌日上午女友人清醒後,發現自己全身赤裸,才驚知被性侵,事後雙方達成和解,吳男賠償女友人10萬元,新北地院考量他無前科,今依乘機性交罪判吳男有期徒刑2年,緩刑5年,另得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。

判決指出,去年9月4日凌晨0時許,吳男、女友人及兩人共同朋友到新北市板橋區KTV唱歌喝酒,女友人在包廂喝茫,吳男未經女友人同意,凌晨4時許直接將女友人帶到旅館,將爛醉的女友人背到房間內,趁對方酒醉無意識之際,褪去其衣褲,性侵得逞,翌日上午女友人起床後,驚見自己裸體,嚇得報警處理,檢警在她內褲及下體採集到吳男DNA,認定吳男犯嫌將他起訴。

法院開庭時,吳男坦承一時無法克制生理衝動,性侵酒醉女友人,事後吳男賠償女友人10萬元達成和解,並當庭向女友人鞠躬道歉,獲女友人原諒同意法院予以緩刑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

熱門推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