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判有罪、民事判免責 醫師撞老師得入獄服刑
2018/12/18 17:24
〔記者葉永騫/屏東報導〕法官看法不一,判決大不同。一名王姓醫師開車在麟洛鄉中山路與林姓幼稚園老師發生車禍,王姓醫師認為林姓幼稚園老師自摔就直接開車離開,被認為肇逃送辦,法官刑事判處1年5個月有期徒刑,但民事卻認為醫師並沒有碰撞到幼稚園老師的機車,判決免賠,使得王醫師雖然不必賠錢,但卻得入獄服刑。
這起車禍事件發生在3年前,王姓醫生駕車從麟洛鄉的加油站加完油後,右轉進入台1線中山路,造成騎機車的林姓幼稚園老師摔車,而另一名機車騎士也因為這起事故而自摔,王姓醫生停車查看後自認沒有撞到人,不但未將人送醫,直接就離開現場,被警方依肇事逃逸送辦。
刑事庭法官認為,王姓醫生撞到林姓幼稚園老師又肇事逃逸,事後又不和解,依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判處1年5個月有期徒刑,王姓醫生不服上訴皆被駁回,全案定讞,王姓醫生必須入獄服刑。
不過民事庭法官看法卻不同,指王姓醫生駕駛的汽車外觀未見任何凹陷情形,機車也沒有明顯與汽車的擦撞痕,因此判決王姓醫生沒有責任,不必民事賠償。